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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介紹

一、本獎學金乃由方圓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圓國際)捐贈,定名為「方圓國際商業經營系智慧行銷人才培育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二、目的及對象:本獎學金以鼓勵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商業經營系(以下簡稱本系)大學部二年制日間部在校學生(不含剛入學未滿一學期新生、延畢生、雙軌學制)具備優秀之智慧行銷能力為目的。
 
三、獎學金名額與金額得由本系系務發展委員會視方圓國際提供實際金額酌予調整,本獎學金獎助名額及獎勵金額分配原則如下:
1.獎助名額:為每學期末(1月31日或7月31日)結算一次點數,其總點數為該班前三名予以獎勵。
2.獎勵金額:前三名頒發獎學金及獎狀一紙;第一名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第二名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第三名獎學金新台幣6,000元。
 
四、 申請資格:
1. 前一學期各科成績均須及格,操行成績在八十二分(含)以上,且自入學後至申請日前均未受記過處分者。
2. 在校期間積極參與各項與提升智慧行銷能力之相關活動,且總點數須達10點(含)以上使得提出申請。
3. 本學期已獲得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學行優異獎勵之學生亦得同時申領本獎學金,但申請其他具有排他性之獎助學金或系上其餘獎學金,則不得同時請領。

【注意】108入學日間部二技同學因有提供創系專屬獎學金,恕不得參與本獎學金之申請

五、審查程序:
1.每學期依系辦公告時間內提出申請,並依規定檢附申請表及相關附件,若發生退件情事,且未於截止收件前補正者,視同放棄申請。
2.本獎學金截止收件後,由本系系務發展委員會初步評選,評選過程中如總點數同分參酌之順序為
(1)學期總成績                  (2)證照                  (3)產學合作案                  (4)競賽                  (5)研習課程/活動
並經系務會議討論決議後獲獎名單,待會議紀錄奉核後,即上網公告之。
3.獲獎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攜帶獎學金請領書及個人印章至系辦公室辦理獎學金請領事宜,逾期者,視同放棄獎勵資格,名額不遞補。
 

 

受惠名單

核發年度 受惠名單
110-2 商經四A 劉書羽(第1名)、林珈妤(第2名)、戴禾雅&鄭涵(並列第3名)
110-2 商經三A 陳冠均(第1名)、吳欣悅(第2名)、胡瀚予(第3名)
110-1 商經四A 戴禾雅(第1名)、林珈妤(第2名)、劉書羽(第3名)
109-2 商經三A 戴禾雅(第1名)、林珈妤(第2名)、劉書羽(第3名)